微信扫一扫
为保障群众能平安出行
让广大驾驶人、乘车人警醒
现对部分未戴安全头盔
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
请大家引以为戒!
川E811xx,纳溪区云溪东路,未戴安全头盔
川E083xx,纳溪区石龙码头,未戴安全头盔
希望被曝光的驾驶员
今后骑车时
认真戴好安全头盔!
同时
乘车人也务必戴好安全头盔哦!
案例一:5月11日23时,税某驾驶小车驶至纳溪区龙车镇一十字路口,因操作不当与袁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,袁某受伤,所幸戴了头盔,伤势较轻。小车驾驶人税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主要责任,摩托车驾驶人袁某负次要责任。
案例二: 5月19日,梁某驾小车于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临时停放,开关车门时观察不足,后方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的景某撞上开门出来的小车驾驶人。景某受轻微伤,摩托乘车人膝盖骨脱落,所幸两人均佩戴安全头盔,头部未受伤害。
案例三:5月25日上午,舟山市岱山县环城北路与和谐路口,一辆轿车右转弯时速度过快,司机也未仔细观察,将一辆电动车直接撞飞,骑车人被撞致头冲地摔倒并前滚翻。经历如此剧烈的冲击,其系紧卡扣的头盔仍牢牢戴在头上,确保头部未伤,仅手臂、腿部轻微擦伤。该起事故,汽车驾驶人因转弯未让直行承担全部责任。
案例四: 近日,安徽宿州。一辆摩托车直行过路口,在紧急刹车避让一辆左转轿车时,摩托失控摔倒,驾驶人一头撞上轿车车身,车门顿时被撞出一个大坑。幸运的是,摩托车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,头部受到很好保护,仅身体受轻微擦伤。交警调查认定,轿车转弯未让直行负全部责任。
以上案例中
驾驶人因正确佩戴了头盔
免于受到更大伤害
而下面的案例中
驾驶人便没那么幸运了
......
从曝光和事故案例中
我们不难发现:
安全头盔
戴与不戴 差距明显
正确使用头盔的方法
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