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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、网络和短信方式,编造虚假信息,设置骗局,对受害人实施远程、非接触式诈骗,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。
为持续推进全市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工作,近日,泸州市公安局印发《全市2019年春季防范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就“如何防范各类新型通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”进行集中宣传,并严厉打击各类电信诈骗犯罪行为。
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、网络和短信方式,编造虚假信息,设置骗局,对受害人实施远程、非接触式诈骗,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。2016年12月20日,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再度明确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 元以上的可判刑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 万元以上的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。
市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《意见》在告诫那些不法分子贪图利用欺诈手段获得非法收入的同时,也告诉市民,提高警惕,避免上当受骗。每年春节期间都是诈骗案高发期,市民更应该认清诈骗套路,相互转告。
据了解,春节期间常见的电信诈骗主要有三类,分别是:冒充公、检、法诈骗,“兼职刷单”诈骗,春节盲目购物诈骗。针对以上突出的通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,市公安局提醒,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,不要随意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、存款、银行卡等信息,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,发现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来源: 大听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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